河南漯河: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提至70萬元,再次購房首付最低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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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 : 02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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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8日,據微信公眾號“漯河發布”,為進一步提振房地產市場信心,加速釋放住房消費潛力,河南省漯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堅持因城施策,用好政策工具箱,最大限度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優勢,為剛需和改善性需求繳存人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便利,助力全市“保交樓、保民生、保穩定”。針對住房公積金貸款,主要采取了5項措施。一是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。對于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家庭,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,最高貸款額度從50萬元提升至70萬元。而單身繳存人的最高貸款額度則從35萬元提高至50萬元。二是維持最低首付比例不變。無論是首次購買還是再次購房,繳存人在我市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%。三是放寬公積金貸款年齡限制。對于個人信用良好且具備償還能力的貸款人,我們將適當延長貸款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齡后的5年內,但最長貸款年限不超過30年。四是外地繳存人員可申請貸款。當前政策下,在我市申請公積金貸款時,購房者無需為我市戶口。無論是本地繳存職工還是外地繳存職工,只要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房,均可享受公積金貸款服務。五是靈活就業人員可申請貸款。在我市按規定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繳存人員,在我市轄區內購買家庭(本人及配偶)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時,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,也可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。在提取方面,措施也包括了四方面內容。一是支持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。為了減輕繳存人家庭在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的資金壓力,我們與市住建局合作推出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業務。在繳存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《商品房認購協議》和相關承諾書后,即可提取家庭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,此舉顯著減輕了購房者在購房初期的經濟負擔。該政策將在2024年3月份實施。二是購買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積金。目前,我市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政策支持5年內的購房手續。對于購買商品住房的,提取時效從購房首付款發票開具之日起計算;對于購買二手住房的,提取時效從購房款發票開具之日起計算。三是持續運行“一人購房全家幫”政策。在我市,繳存人在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時,其配偶可以同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。提取時本人賬戶內余額不足時,還可以同時提取購房人父母、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。四是公積金賬戶余額還可用于償還貸款。貸款人本人及配偶可隨時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;對于購買住房并申請商業貸款的,還可進行還貸提取,每年可提取一次。